
一
“非攻”思想是墨子思想体系中十分重要的构成要素,是墨子“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1]的内在要求。“非攻”与墨子思想体系其他要素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许多学者认为“非攻”以“兼爱”为理论基础,是“兼爱”的自然推论。方授楚先生认为“非攻”是墨子思想体系之事实上的核心:“夫以统摄诸目,则兼爱自较概括,此乃逻辑上之体系也。若就事实上之体系而言,或先因当时战争惨酷,乃倡‘非攻’之说,进而更倡‘兼爱’,以为‘非攻’理论上之根据也。”[2]“非攻”亦是符合“天鬼”的意志的,如:“天之意,不欲大国之攻小国也,大家之乱小家也;强之暴寡,诈之谋愚,贵之傲贱,此天之所不欲也。”[3]“非攻”与“尚同”亦有内在的逻辑联系:“尚同”乃是因“明虖天下之所以乱者,生于无正长”[4]提出的,与“非攻”所要解决的问题有所契合。“非攻”与“节用”、“节葬”、“非乐”有着内在的统一的关系:墨子“非攻”思想强调战备,“节用”、“节葬”、“非乐”旨在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发展经济,进而保证战备物资的储存。总的说来,“非攻”思想是贯穿整个墨子思想体系的要素,与其他要素之间有着内在的逻辑联系。
墨子提倡“非攻”,反对频繁攻城略地的战争,论证有二:第一,攻伐“不义”。墨子认为,攻伐战争危害最大,是最大的“不义”,却不容易为人所认识。“入人园圃,窃其桃李”是“众闻则非之,上为政者得则罚之”;至于“攘人犬豕鸡豚”、“入人栏厩,取人马牛”、“杀不辜人”而“杝其衣裘,取戈剑”等则皆是“亏人愈多”、“不仁兹甚罪益厚”;众人“皆知而非之,谓之不义”,却不认为“大为攻国”亦是“不义”。第二,攻伐不利,有三方面:一是损害被攻伐国家人民的利益:“以往攻伐无罪之国,入其国家边境,芟刈其禾稼,斩其树木,堕其城郭,以湮其沟池,攘杀其牲牷,燔溃其祖庙,劲杀其万民,覆其老弱,迁其重器。”[5]二是损害战争发动国的利益:“春则废民耕稼树艺,秋则废民获敛。今唯毋废一时,则百姓饥寒冻馁而死者,不可胜数。……与其涂道之修远,粮食辍绝而不继,百姓死者不可胜数也。与其居处之不安,食饭之不时,饥饱之不节,百姓之道疾病而死者,不可胜数。丧师多不可胜数,丧师尽不可胜计。”[6]并且,墨子认为,大国往往是地广人稀,牺牲本不多的人换取多余的土地,“计其所得,反不如所丧者之多”[7]。而且一时战胜,后常遭诸侯报复。三是不利于“天”、“鬼”:“夫取天之人,以攻天之邑,此刺杀天民,剥振神之位,……,则此上不中天之利矣。……夫杀之人,灭鬼神之主,废灭先王,……,此则中不中鬼之利矣。”[8]
因此,墨子之非攻思想向来被视为和平主义。但墨子的和平主义思想有很大的局限性,或者说,墨子的非攻思想并非和平主义,因为他并不一味反对战争,也不能达成终极和平的理想。通过具体分析其非攻思想的内在逻辑及非攻实践,可以看出,墨子的非攻思想存在着难以自圆其说的悖论。首先,墨子区分“攻”和“诛”,一方面认攻伐为不义,另一方面又把“诛”看作是有道伐无道。因此,非攻并非绝对的和平主义,而是有所为有所不为。其次,墨子认为攻伐通常两败俱伤,损人而却不能利己。为支持这个论点,墨家重视守城技巧和防御性武器的发展。但防御性武器的深化发展往往会加剧军备竞赛,造成更大的“不利”。最后,非攻虽然反对攻伐,墨家城守技术的发展是墨家实行“非攻”的手段,却不免有“以暴制暴”之嫌,加剧了战争的危险性,提升了战争的剧烈程度。非攻思想的发展与运用走向了对“非攻”自身的否定。本文拟就这些问题及其产生的缘由,作初步的探索。
二
墨子主张“非攻”,却同时亦赞成诛暴。他区分“攻”和“诛”,认为“诛”是有道伐无道:“今遝夫好攻伐之君,又饰其说以非子墨子曰:‘以攻伐之为不义,非利物与?昔者禹征有苗,汤伐桀,武王伐纣,此皆立为圣王,是何故也?’子墨子曰:‘子未察吾言之类,未明其故也。彼非所谓攻,谓诛也。’”[9]墨子称“禹征有苗,汤伐桀,武王伐纣”与“攻”为异类,并且认为反对或削弱诛暴战争,还是不义之举。墨者反对儒者“君子胜不逐奔,掩函弗射,施则助之胥车”,说:“圣将为世除害,兴师诛罚,胜将因用儒令士卒曰:‘毋逐奔,掩函勿射,施则助之胥车。’暴乱之人也得活,天下害不除,……不义莫大焉!”[10]
由此可知,墨子“非攻”,却不“非战”。在墨子看来,对一场战争的肯定与否定,关键看其是否符合“义”的原则。而“义”是什么呢?可以把“义”理解为“利”,墨子曾明确说:“ 义,利也。”[11]这就是说,墨子所谓的“义”,归根到底还是“利”。那么“禹征有苗,汤伐桀,武王伐纣”是否有利呢?从其结果及长远影响来看,禹征有苗,夏部族获利;汤伐桀,对于商部族有利;武王伐纣的成功,利于周部族。但是,战败方是否获利呢?这值得商榷。按照墨子的思想及其对于“诛”的定义,之所以称禹、汤和武王为“圣王”,则禹征有苗、汤伐桀、武王伐纣应是“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的。按照墨子的理论,利不可能在战争的过程中出现,那么它只能在战争前或战争后出现。利出现于战争前在逻辑上说不通,所以它只能出现于战争结束后。这就出现了一个问题,对于一场战争的肯定或否定要看战争后的情况,而这是与“非攻”的宗旨相矛盾的。“非攻”是反对攻伐战争的,而墨子“诛”的思想却得出支持攻伐战争的推论。此外,可以把“义”理解为“道义”,那么“义”就类同于儒家提倡的“仁义”,这就要求发动“义战”的国家实行“仁政”。这样,可以根据一个国家是否实行“仁政”而判断其发动的战争是否值得肯定。这就会导致另一个问题的出现,如果一个国家实行“仁政”,那么这个国家攻伐其他国家的行动就值得肯定了。这显然也与墨子反对“大国之攻小国”的初衷相违背。通过以上分析,可知反对攻伐与肯定诛暴出现了不可调和的矛盾。郭沫若认为墨子“名虽非攻而实美攻”,“只是在替侵略者制造和平攻势的烟幕弹而已。”[12]新加坡学者李廷辉则反驳说:“大贼以义战之名以行其攫夺,此系大贼之罪,非墨翟之罪,何以归咎于墨翟?”[13]观此二说,郭沫若虽有所偏谬,但墨子非攻而是诛之矛盾确存,难逃“美攻”之嫌。
而如果不肯定“诛暴”,则又可能会导致暴政泛滥、民不聊生、天下害不能除的混乱局面,这又是与墨子思想相悖的。原因是,墨子非攻,是以保护小国利益为出发点的,他明确规定了大国与小国的义务:“大国之不义也,则同忧之;大国之攻小国也,则同救之;小国城郭之不全也,必使修之;布粟之绝,则委之;币帛不足,则共之。”[14]在此基础上,他提出了弱国外交的思想:“厚为皮币,卑辞令,亟遍四邻诸侯”。[15]墨子进而指出了莒、陈、蔡等国灭亡的原因:“东方自莒之国者,其为国甚小,闲于大国之闲,不敬事于大,大国亦弗从而爱利。是以东者越人削其壤地,西者齐人兼而有之。计莒之所以亡于齐越之间者,以是攻战也。虽南者陈、蔡,其所以亡于吴越之间者,亦以攻战。虽北者且不一著何,其所以亡于燕、代、胡、貊之间者,亦以攻战也。”[16]郭沫若先生认为墨子的弱国外交思想是“无条件的投降主义”[17],杨俊光先生认为墨子的这种言论“在全书仅一见”,“未可据以遽下结论”[18]。韩连琪先生认为莒、陈、蔡等国灭亡的原因是“不敬事于大”而好攻战,杨俊光先生则把“以是攻战”理解为“是在大国的攻战中灭亡的意思”[19]。以上说法均有一定的道理。墨子的弱国外交思想,并不符合其对于大国小国确定的义务要求,如果弱国要总以“敬事于大”来保障自己的安全,则的确有“投降主义”之嫌。墨子关于莒、陈、蔡等小国灭亡原因的论述,是小国“不敬事于大”在先,所以才有“大国亦弗从而爱利”,“弗从而”三字已指出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如果把“以是攻战”理解为小国好攻战,则墨子理解的小国灭亡原因就是小国“不敬事于大”而好攻战,则墨子的这种言论确为“投降主义”。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墨子对于小国何以存国,论述更多的是防备和守御,正如杨俊光先生所说,“投降主义”言论“在全书仅一见”。郭沫若先生的观点确有其偏谬之处,但也并不是毫无道理;韩连琪先生的理解也可以讲得通,但是并不代表墨子只是一味提倡“敬事于大”。
墨子重视防备和守御,十分强调防备敌国的重要性:“库无备兵,虽有义不能征无义。城郭不备全,不可以自守。……故备者国之重也,食者国之宝也,兵者国之爪也,城者所以自守也,此三者国之具也。”[20]与此相对应,墨子重视城守技术和武器的研究,墨家后学所著《备城门》、《备高临》、《备梯》、《备水》、《备突》、《备穴》、《备蛾傅》、《迎敌祠》、《旗帜》、《号令》、《杂守》十一篇,专讲防御和守城的技术及具体措施,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墨子的防御思想和具体策略。非攻思想与防御思想和城守技术本来是相应的,墨家为救守而精研城守技术。但是防御技术研究的前提则是对进攻技术的研究,从“公输盘九设攻城之机变,子墨子九拒之。公输盘之械尽,子墨子之守圉有余”[21]即可见一斑。不但为守备之目的而发展起来的防御性武器可以用作进攻性武器,而且,即便是纯粹的防御性武器,也因为其善于防守,一旦加上其他进攻性武器,就会形成进可攻退可守的战略态势,一旦形成这种态势,处于战略竞争中的其他力量,势必要发展新的进攻性武器,从而加剧军备竞赛。而军备竞赛的深化,则会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并极有可能促进战争的爆发,造成更坏的结果。这种情况下的战争,其危险性和剧烈程度要比发生于军备竞赛之前的战争增大许多。墨家城守技术的发展本是墨家实行“非攻”的内在要求和必要条件,却不免有“以暴制暴”之嫌。
三
“非攻”思想为什么会内在地具有这些限度呢?大体说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非攻”思想具有历史局限性。如前所述,墨子反对攻伐战争,因为“大国之攻小国”是“不义”的,并且,攻伐战争对“天”、“人”、“鬼”都不利。墨子视“大国之攻小国”为不义,但不以小国攻大国为不义。也就是说,墨子是以保护小国利益为出发点。其肯定防御战争和发展防御性武器亦皆出于此。这样,墨子所谓的“义”的原则对大国和小国就具有不同的约束力,正如冯友兰先生所说:“墨翟一般地反对进攻,主张自卫。但以攻守为标准仍然不能区分战争的正义性与非正义性。”[22]亦有学者指责墨子抹杀了带有统一性的各诸侯国间的战争,把正义和非正义的战争统称为“不义”。这在实践中可能会导致某些国家打着正义的旗号对他国进行侵略行为的出现。当代类似的情况屡见不鲜。
墨子以“不利”而“非攻”,可是在春秋战国时期,先有“春秋五霸”存在,后有“战国七雄”出现。而“春秋五霸”或“战国七雄”之所以形成,很大程度上缘于这些国家兼并了数多小国。在当时的历史情况下,通过兼并战争占有更广的土地,统治更多的民众,进而发展生产,不仅可以保障国家安全,而且还进一步增强了国家的实力,这是符合本国的根本利益的,是“有利”的,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总之,墨子的“非攻”思想是针对当时的社会现状而提出的,亦受当时历史条件所限。我们当然不能强求墨子思想具有超越一切历史条件的绝对真理性,而这只是“非攻”思想的限度出现的原因之一。
其次,墨子有“择务而从事”的思想,即因时因地而优先选择不同的策略:
子墨子游,魏越曰:“既得见四方之君,子则将先语?”子墨子曰:“凡入国,必择务而从事焉。国家昏乱,则语之尚贤、尚同;国家贫,则语之节用、节葬;国家熹音湛湎,则语之非乐、非命;国家淫僻无礼,则语之尊天、事鬼;国家务夺侵凌,即语之兼爱、非攻。故曰:择务而从事焉。”[23]
这说明墨子对不同的国家采取不同的策略和办法,因国情制宜,十分灵活。然而这种灵活性同时也正体现了墨子思想要素之间缺乏必然的关联和逻辑上的一致性,未有明确的统摄各要素的条目,至今学者对墨子思想体系的核心问题争论不已。
最后,墨家城守技术是与其“非攻”思想相适应的,是实现“非攻”的手段之一。但从理论上讲,无限追求手段之有效,手段本身就成了目的,是追求手段之有效的过程的目的。于是便会出现一个问题,该目的往往替代该目的之目的居于统治思想及活动的地位。随着后期墨家不断的深入研究,城守技术与“非攻”思想渐渐分离而独立发展。这样,本是“非攻”目的之手段的城守技术,已与“非攻”思想无必然的联系,其被实际运用于战争中后,便否定了“非攻”思想本身,“非攻”亦即失去了其本身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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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墨子·兼爱中》。本文所引《墨子》原文,皆据孙诒让《墨子间诂》,中华书局,1986。
[2] 方授楚:《墨学源流》,第76页,中华书局、上海书店,1989。
[3] 《墨子·天志中》。
[4] 《墨子·尚同上》。
[5] 《墨子·非攻上》。
[6] 《墨子·非攻中》。
[7] 同上。
[8] 《墨子·非攻下》。
[9] 同上。
[10] 《墨子·非儒下》。
[11] 《墨子·小取》。
[12] 郭沫若:《青铜时代·墨子的思想》,科学出版社,1957。
[13] 李廷辉:《郭鼎堂诸子研究撅疑》,第25页,新加坡中国学会,1966。
[14] 《墨子·非攻下》。
[15] 《墨子·鲁问》。
[16] 《墨子·非攻中》。
[17] 郭沫若:《青铜时代·墨子的思想》,第167页,科学出版社,1957。
[18] 杨俊光:《墨子新论》,第93页,江苏教育出版社,1992。
[19] 杨俊光:《墨子新论》,第94页,江苏教育出版社,1992。
[20] 《墨子·七患》。
[21] 《墨子·公输》。
[22]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新编》第一册,第219页,人民出版社,1995。
[23] 《墨子·鲁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