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家因果归纳的理论、应用与起源研究
杨武金
摘要:中国先秦的墨家学派何以能够在其著作《墨经》中展现出如此令人震撼的科学成果?梁启超、胡适等人曾做过一些有价值的探讨,但尚存许多不足。本文通过比较西方自文艺复兴以来发现的借助系统的实验可能找出因果关系的因果归纳思想,认为墨家虽然在因果归纳的理论上总结不足,但他们对因果推理方法的应用却是非常精到的,这正是他们能够作出重要科学发现的原因。墨家之所以善于应用因果推理方法开展科学探究和科学论证,主要是由于他们都是直接的生产者和科学经验的总结者。这些理论总结和实践应用,同时也是对中华文明话语体系所隐含的科学论证方式和说理方式的弘扬与发展。深入研究和全面把握墨家因果归纳思想的特质,是建构中国哲学和科学思想自主知识体系和话语体系的重要内容,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墨家;因果归纳;理论;应用;起源
基金项目:第二届“疆生”逻辑学项目资助基金重点资助项目“墨辩逻辑体系与哲学基础比较研究”。
作者简介:杨武金,男,哲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国古代的墨家学派在科学思想上有非常重要的贡献。那么,他们何以能够作出这些科学发现呢?他们是否进行了大量的观测和科学实验,是否采用了探求事物现象之间因果联系的逻辑方法呢?
爱因斯坦曾经断言,文艺复兴时期通过系统的实验可能找出因果关系的发现是西方科学得以发展的重要基础。在爱因斯坦看来,中国的贤哲没有作出这个发现,即中国的思想家没有发现通过系统的实验可能找出事物现象之间的因果联系,也就是没有发现因果归纳思想,因而在科学上也没有突破性的发展。
不过,经过清代乾嘉学派以来学者们的深入研究,揭示出中国古代的墨家学派在科学发现上作出了许多重要贡献,比如光的单影生成的原因、倒影和小孔成像的原因、光的反射现象的原因、球面镜成像原理、凹面镜成像原理、桔槔机的起重原理、滑轮原理、斜面原理等科学思想。这说明,爱因斯坦从根本上并没有了解中国古代的科学思想。
这里,墨家所作出的这些科学发现究竟是靠什么方法?他们是如何作出这些科学发现的呢?墨家因果归纳思想的理论和应用到底达到了什么样的程度?他们的这些因果归纳思想又是从何而来的?本文通过研究认为,墨家作出这些科学发现,从根本上就是运用了因果归纳的基本方法。这首先得益于墨家学者都是直接的生产者和科学经验的总结者,同时这些方法本身就是中华文明话语体系所蕴含的科学论证方式与说理方式。虽然墨家对这些方法的理论总结尚有不足,但已足以让他们游刃有余地从事科学探究和科学论证活动。
一、墨家关于因果归纳的理论
自乾嘉学派以来,许多学者都认为《墨经》中有因果归纳的思想。孙诒让在1897年写给梁启超的信(《与梁卓如论〈墨子〉书》)中认为,《墨经》中包含有类似“培根之归纳法”的因果归纳思想,并鼓励梁启超去开展研究。
众所周知,归纳法主要包括枚举归纳法和因果归纳法。在西方,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就曾研究过枚举归纳法。但因果归纳法则是自中世纪及文艺复兴起才开始研究的。英国哲学家邓斯·司各脱(Johannes Duns Scotus,约1265—1308)提出了一种归纳求同法,这类似于后来弥尔(John Stuart Mill,约1806—1873)总结出的求因果五法中的求同法。威廉·奥卡姆(William of Ockham,1285—1349)提出了一种按照求异法引出关于倾向性联合的结论的程序,这类似于弥尔的求因果五法中的求异法。达·芬奇(Leonardo da Vinci,1452—1519)非常重视科学实验,认为“实验是确实性之母”,并在邓斯·司各脱和威廉·奥卡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协调法”“求异法”“伴随法”“变更法”等。弗兰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1561—1626)在此基础上提出包括存在表、差异表和程度表的“三表法”的因果归纳法,弥尔则进一步发展出求同法、求异法、求同求异并用法、共变法和剩余法的“求因果五法”。
胡适于1917年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完成的博士论文《先秦名学史》中,认为墨家把归纳法看作归类的方法,也看作是估计原因的方法,墨家的归纳法理论包括同法、异法和同异交得法。胡适在1918年发表的《中国哲学史大纲》中,进一步指出弥尔五法从根本上就是同异两法,五法即求同法、求异法和同异交得法,明确将墨家关于“同”的定义类比为弥尔的求同法,并根据弥尔关于求异法的思想构造出墨家关于“异”的定义,同时将墨家“同异交得”的思想等同于弥尔的求同求异并用法。
梁启超在1921年发表的《墨子学案》中,认为弥尔的求同法、求异法和求同求异并用法思想,墨家都已经提出来了,具体来说,墨家关于“同”的定义即相当于弥尔的求同法,《墨子·经上》(98)所说“法异则观其宜”相当于弥尔的求异法,而墨家关于“同异交得”的方法则类似于弥尔的求同求异并用法。
现在来看,梁启超和胡适的这些看法基本上是不成立的。事实上,墨家“同异交得”的方法根本不是什么求同求异并用法,而是关于矛盾的两个方面相互依赖、相互渗透的思想。《经上》(98)所说“法异则观其宜”所谈的是,人们在论证过程中遇到“法异”即所根据的标准或法则不同时的应对方法,和求异法相去甚远。墨家关于“同”的定义也是非常复杂的。《经上》(39)说:“同,异而俱于之一也。”“同”是“异”中之同,是不同的事物之间的共同性,包括重同、体同、合同和类同。《经说上》(87)说:“二名一实,重同也。不外于兼,体同也。俱处于室,合同也。有以同,类同也。”《经说上》(39)说:“二人而俱见是楹也,若事君。”比如两个人共同看到一根柱子,就像不同的人共同侍奉一个君主。墨家在这一举例中所说的“同”,是一种“合同”。而求同法的“同”,则应该属于类同。也就是说,墨家关于“同”的定义,和求同法有联系,但存在根本差别。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梁启超和胡适关于墨家因果归纳理论上的认识错误,孙中原曾经正确地指出:“梁启超没有看到这个条目中所包含的深刻辩证思维内容,而只是简单地把它等同于穆勒的求同求异并用法,这是不足取的。”孙中原同时正确地指出,墨家所总结的“止”式推论阐述了如何对论敌方的枚举归纳进行驳斥。但他认为墨家关于“止”式论证的阐述中也表达了类似培根因果归纳法的思想,这是值得商榷的。《经上》(99)说:“止,因以别道。”“止”是用来驳斥作为全称命题的道或理的推论。《经说上》(99)说:“彼举然者,以为此其然也,则举不然者而问之,若圣人有非而不非。”论敌方通过列举某个或一些事物情况是这样的,就想当然地推出这一类事物情况都是这样的全称命题,这时我方就可以通过列举不是这样的事物情况来质疑对方,比如对“圣人有非而不非”这个命题的反驳。单就论敌方的推论来看,属于枚举归纳推理,而就我方来说,则是在对这个推理进行驳斥,这些都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墨家这里关于“止”式推论的表述中,无论是关于论敌方所运用的枚举归纳推理,还是对这种推理的驳斥,都是在事物“然”(是什么)的层面上,即在同一个类的层面上进行推论,还没有深入到事物“所以然”(为什么)的层面,因此,不应该属于因果归纳问题。
那么,关于墨家因果归纳的理论,我们应该怎么看呢?
首先,墨家阐述了把握事物的原因是认识事物的根本任务,而且事物现象之间往往存在着多因一果的现象。《小取》说,“摹略万物之然”,“其然也,有所以然也。(其然也)同,其所以然不必同”。“然”是现象、结果,“所以然”是本质、原因、理由。人们不但要把握万事万物的“然”,还要把握“所以然”,也就是说,对事物的认识必须从现象深入到本质,从“事物是什么样子的”深入到“事物为什么是这个样子的”。同时,在探求事物原因的过程中,我们必须注意,事物向我们展现出来的情况是相同的,但造成事物是这个样子的原因却不一定相同。这就是说,原因A可以产生结果B,但出现B的原因不一定都是A,也有可能是C。墨家对探求事物因果联系的认识,是“建立在对事物复杂性认识的基础上的”。
其次,墨家关于推论的前提和结论之间的关系,是以因果关系为基础的。《经上》(1)说:“故,所得而后成也。”《经说上》(1)说:“小故:有之不必然,无之必不然。体也,若(尺)有端。大故:有之必(然,)无(之必不)然,若见之成见也。”“故”是前提、理由,也是原因。正如刘培育所指出的:“这个‘故’不等于因,它泛指一切根据、论据、理由,但其中包含着因。”“小故”是必要条件之故,“大故”是充要条件之故,以众多的必要条件的“小故”作为前提,进而构成充要条件的“大故”作为前提,进而得出必然的结论。
最后,从墨家对“小故”到“大故”思想的应用来看,墨家是以因果关系作为前提与结论之间论证关系的基础的。例如,在兼爱思想的论证过程中,墨家认为如果不兼爱就会导致天下大乱,所以必须兼爱才能实现天下大治。《兼爱上》说:“圣人治天下为事者也,必知乱之所自起,焉能治之;不知乱之所自起,则不能治。譬之如医之攻人之疾者然。”必须知道原因,才能确定结果。找到原因,是为了推出结果来。墨家关于社会现象间因果联系的分析维度,主要表现为由因推果,而且,主要体现在对社会政治现象的考察和分析上。通过这种因果联系的分析,帮助做出重大的政治预测。这表现在思维方式上,就是为了达到某个目的或结果B,需要思考造成它的原因A,也就是要确定A和B之间具有因果联系。
二、墨家对因果归纳法的应用
墨家因果归纳思想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其应用上。如前所述,爱因斯坦认为,近代西方科学得以发展的重要基础之一,是文艺复兴时期的思想家们发现通过系统的实验可能找出因果关系,其实主要就是发现或大量应用了因果推理的方法。可以说,墨家无论是在科学实验和科学发现方面,还是对社会现象的分析中,都大量运用了类似的方法。
比如,墨家在单影生成原因的探究中运用了求异法。《经下》(118)说:“景(影)不徙,说在改为。”《经说下》(118)说:“光至景(影)亡。若在,尽古息。”影子本身是不会移动的,是因为光和物体的移动而连续改变。光线照到了,影子也就消失了;如果光线在,则说明光线和物体终古生息不绝。如孙诒让所言:“有光则影亡,有影则光弊。”中国古代的辩者曾经说:“飞鸟之影未尝动也。”(《庄子·天下》)飞鸟的影子是从来不动的。辩者这种说法是取运动的一个瞬间,认为这瞬间里物体曾经“在一个地方”,连它的影子也静止在那里,从未动过。辩者命题的合理性,在于表达了运动的间断性,但辩者却做了一个违反常识的判断,即“飞鸟的影子不动”。墨家则认为,影子本身虽然不会移动,但影子因为光和物体的移动而在发生连续改变,已经从旧影变换为新影了。辩者的错误在于歪曲了“影动”的通常含义。在墨家看来,影子在动,这是“然”,是结果,是我们所能看到的现象,其原因就是光和物体的移动,是光和物体的移动造成了影子的变化,这就是“所以然”。这里所应用的分析方法是求异法:

墨家在“小孔成像实验”中关于倒影形成原因的探讨,运用了求同法和求异法。《经下》(120)说:“景倒,在午有端与景长(帐),说在端。”《经下》(120)说:“[景]光之人,煦若射。下者之人也高,高者之人也下。足蔽下光,故成景于上。首蔽上光,故成景于下。在远近有端与于光,故景库内也。”景即影。这里说的是,形成倒影,必须在光线的交叉点有一个小孔与帐幔,原因是光线穿过小孔而出现光束。光线照到人身上,如蒸发状煦然四射,是直线进行的。人下部的影子形成于高处,人高处的影子形成于下处。人的头部遮住了上面的光,成影在下边,人的足部遮住了下面的光,成影在上边。人站在适当的远处,由人身上反射的光线穿过交叉点,射入影库而形成倒影。这是科学史上对光线沿直线传播的第一次科学解释,也是对小孔成像现象所进行的科学描述。在墨家看来,形成倒影,这是结果,是现象;光线穿过交叉点、小孔、帐幔都是必要条件(小故),这是原因,是本质。三个必要条件,缺少任何一个都不会形成倒影;如果三个条件都具备,则倒影形成。这里,求同法和求异法都是其中所必须应用的方法。
《经下》和《经说下》第119、121、123、124、125等条目,同样运用求因果联系的逻辑方法,分别探讨了双影生成的原因、光的反射现象的原因、光沿直线传播的原因、球面镜成像原理(包括凹面镜成像原理和凸面镜成像原理)等光学问题。
墨家运用求异法分析了圆球体运动的规律。《经下》(162)说:“正而不可担,说在抟。”《经说下》(162)说:“丸,无所处而不中县(悬),抟也。”“丸”,《道藏》本作“九”,从孙诒让校改。这里说的是,正球体圆转不定,原因在于它是圆球形的物体,圆球形物体的重心方向,随处都与自上而下悬挂垂线的标准相符合。这完全可以看成是求同法或者共变法在其中起作用。事物现象表现出来的结果就是正球体圆转不定,而其原因就是圆球形物体的重心方向随时要与自上而下悬挂垂线的标准相符合。反过来,从求异法的角度看,如果圆球形物体的重心方向与自上而下悬挂垂线的标准不相符合,则很可能是因为球体不是标准的圆球形。可以说,墨家在这里应是经过了大量的实验和观察、分析和比较,才总结出关于圆球体运动的规律性。
在《经下》和《经说下》第126、127、128、129等条目中,墨家运用求因果联系的逻辑方法,分别探讨了桔槔机的起重原理、滑轮与轮轴的关系原理、斜面原理、堆砌土石方的原理等力学问题。
墨家所运用的因果推理方法主要是由果推因、由果溯因,进而展现事物现象之间所存在着的因果联系。墨家强调,在因果关系的分析和推理过程中,必须是从已知推未知、从已然推未然,而不是相反。《经下》(117)说:“在诸其所然、未然者,说在于是推之。”《经说下》(117)说:“尧善治,自今在诸古也。自古在之今,则尧不能治也。”考察某件已经发生的事情和尚未发生的事情,都必须从已经发生的事情来进行推论。比如,说尧善于治理,是从现在来考察他在古代的情况;如果是从古代的情况来考察现在的情况,则也可以说尧不能治理了。
总的来看,墨家在探究光学、力学、数学等科学问题时,主要运用的是由果推因,即通过结果或现象来探测原因,所探讨的属于物理现象之间的因果关系,即物理因果问题。而在考察和分析社会现象的过程中,则主要是对社会现象之间的原因和结果之间的关联进行分析,即探讨为了达到某种结果,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实质上就是通过论证来展现原因和结果之间的关系,展示原因是如何导致结果的。这属于社会现象间的因果关系,即行为因果问题。
《兼爱上》说:“兼相爱则治,交相恶则乱。”天下兼相爱则社会治理,天下交相恶则社会动乱,因此,人们必须兼相爱,国家必须提倡兼相爱。墨家在这里相当于对兼爱的思想主张做了求异法的论证,从而给兼相爱的观点提供了充足的理由。实现社会治理是根本目的,也就是要达到的结果,兼相爱则是能够实现社会治理的根本原因。
《非命下》说:“昔桀之所乱,汤治之;纣之所乱,武王治之。当此之时,世不渝而民不易,上变政而民改俗。存乎桀纣而天下乱,存乎汤武而天下治。天下之治也,汤武之力也;天下之乱也,桀纣之罪也。”夏桀统治下的混乱,到商汤就治理好了;商纣统治下的混乱,到周武王就治理好了。在那个时候,社会没有改变,人民也没有变化,只是治理者改变了行政措施,民风也就随之而改变。因此,天下之所以得到治理,是由于商汤和周武王的努力;天下之所以混乱,是由于夏桀和商纣的罪过。在墨家看来,社会安危治乱的关键在于统治者是否努力作为,而不是什么“命”的原因。具体思路如下:

《所染》篇,更详细地运用了求同求异并用法来论证“所染”(尚贤)对于事业成就的重要性。《所染》篇说:“齐桓染于管仲、鲍叔,晋文染于舅犯、高偃,楚庄染于孙叔、沈尹,吴阖闾染于伍员、文义,越勾践染于范蠡、大夫种。此五君(者)所染当,故霸诸侯,功名传于后世。范吉射染于长柳朔、王胜,中行寅染于籍秦、高强,吴夫差染于王孙雒、太宰嚭,知伯摇染于智国、张武,中山尚染于魏义、偃长,宋康染于唐鞅、佃不礼。此六君者所染不当,故国家残亡,身为刑戮,宗庙破灭,绝无后类,君臣离散,民人流亡,举天下之贪暴苛扰者,必称此六君也。”
齐桓公受管仲、鲍叔熏染,晋文公受舅犯、高偃熏染,楚庄王受孙叔敖、沈尹茎熏染,吴王阖闾受伍员、文义的熏染,越王勾践受范蠡、大夫种熏染。这五位国君所受的熏染恰当、正确,所以能称霸诸侯,功绩和名声流传后世。这里,所阐述的情况属于正事例组场合,运用了求同法。
范吉射受长柳朔、王胜熏染,中行寅受籍秦、高强熏染,吴王夫差受王孙雒、太宰嚭熏染,知伯摇受智国、张武熏染,中山尚受魏义、偃长熏染,宋康王受唐鞅、佃不礼熏染。这六位国君,所受的熏染不恰当、不正确,所以国家破灭,身遭杀戮,祖宗的家业被毁坏,后代断绝,君臣分离逃散,百姓流离失所。这里,所阐述的情况属于负事例组场合,同样运用了求同法。
在上述正、负事例组场合分析的基础上,墨家进行了对照,即进行求异法的分析,从而进一步彰显了尚贤和实现社会治理之间的因果关联。《所染》篇说:“凡君之所以安者何也?以其行理也,行理性于染当。故善为君者,劳于论人,而佚于治官。不能为君者,伤形费神,愁心劳意,然国逾危,身逾辱。此六君者,非不重其国爱其身也,以不知要故也。不知要者,所染不当也。”大凡君主能够治国安邦,其原因是什么呢?是因为他们的行为合乎理性,而行为合乎理性,则是因为他们所受到的熏染恰当、正确。上述这六位所染不当的国君并非不看重他们的国家、不爱惜他们自己,而是因为他们不懂得要领的缘故。所谓不懂得要领,也就是他们所受到的熏染不恰当、不正确。墨家认为,历朝历代的圣王明君们因为尚贤而成就了霸业,反之,历朝历代的昏君们则因为不尚贤最终落得个“国家残亡,身为刑戮”的下场。所以墨家认为,对统治者或者领导者来说,尚贤是极为重要的。
综上所述,在墨家看来,实现国家治理是目的,是要达成的结果,尚贤则是原因,是本质;而尚贤之所以能够实现国家治理,是因为尚贤就可以使统治者的行为更加合乎理性,这是墨家对因果关系的进一步追索。因此可以说,《所染》篇全面科学地运用了求同求异并用法来分析尚贤和实现国家社会治理之间的因果关系,是一篇逻辑上十分严谨的论证文。
三、墨家因果归纳思想的起源
墨家何以能够提出因果归纳思想,并精到地运用因果推理方法来开展科学探究呢?
首先,与西方因果归纳思想发现的情况相类似,墨家学者之所以能够提出因果归纳思想,并进行因果归纳法的大量应用,是因为他们都是经验主义者。
古希腊的德谟克里特是一位具有经验主义色彩的哲学家。他认为,“只找到一个原因的解释,也比成为波斯人的王还好”,强调认识事物存在的原因的重要性。西方文艺复兴时期的哲学家之所以能够发展出因果推理的思想与方法,与英国经验主义的哲学传统有着密切的联系。推动西方因果归纳逻辑发展的重要人物有罗吉尔·培根(Roger Bacon,约1214—1292)、邓斯·司各脱、威廉·奥卡姆、弗兰西斯·培根、约翰·弥尔等。正如罗吉尔·培根所说:“进行实验的本领胜于一切思辨的知识和方法,实验科学是科学之王。”可以说,重视实验、注重对事物现象的经验观察与分析,是他们能够在因果归纳上作出贡献的重要原因。
先秦时期墨家学派的创始人墨子,是一位来自下层的思想家或“士”,终身为下层的老百姓说话,是下层人民群众的突出代表。他也是中国古代科学家的代表,善于进行科学观察和科学实验,比如“小孔成像”实验。孙中原指出:“墨家重归纳,是由其所处的社会地位和生活条件所决定的。”通常认为,鲁班(公输般)在技术上是非常高明的,但事实上,墨子在技术的掌握方面应该比鲁班更胜一筹。《公输》篇载:“公输般九设攻城之机变,子墨子九距之。公输般之攻械尽,子墨子之守圉有余。”这说明墨子至少在城防技术上超过鲁班。墨子还特别将“从事”作为“为义”(做义事)的三件大事提出来。墨家的“从事”,不但包括将军、大夫的攻防战事,也包括士人的行政事务、老百姓的农业和手工业生产,还包括观察和科学实验在内。墨家学派的重要代表人物同时也都是重要的科学家,他们的著作《墨经》可以说是一部微型百科全书,其中讨论了光学、力学、物理学等科学问题,这些问题必须通过大量的科学观察和实验、分析比较,才能获得科学的认识。
胡适充分肯定墨家学者长于实验的科学精神。他说:“墨家论知识,注重经验,注重推论。看《墨辩》中论光学和力学的诸条,可见墨家学者真能作许多实地试验。这是真正科学的精神,是墨学的第三种贡献。”刘培育认为墨家学者非常重视观察、比较和实验,而且还将之作为判断认识真伪的标准。他说:“先秦两汉时期的著名逻辑学家都十分重视观察、比较、实验,他们把观察、比较、实验看作是获得某种正确认识和判明言论真伪的重要方法。”墨子提出的“三表法”,即“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废(发)以为行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其中的第二表“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和第三表“废(发)以为行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就是要考察老百姓的亲身经验、直接经验,观察某种理论在实践中对于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或好处,并将之作为检验真假是非的标准。
总之,墨家学者正是在大量的观察、实验、比较的基础上,充分运用了求异法等因果分析法,得出了许多正确的认识,并作出了很多重要的科学发现。
其次,墨家所充分运用的因果归纳方法,是中华文明和中国文化基本的认识方式和论证方式的重要体现。如上所述,墨家关于前提与结论、理由与推断之间的论证关系的思想理论,是以因果关系作为基础的。例如,在如何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墨家提出了必须实行兼爱非攻的思想主张,为什么呢?因为“兼相爱则治,交相恶则乱”。论证背后的因果关系就是“爱人者人从而爱之,恶人者人从而恶之”。墨家对论证背后因果关系的揭示,强化了所要求证的论证关系,从而使论证具有了合理性和充足性。
墨家关于因果关系的理论成果,是在中国古代文化长期浸润中形成的。例如,墨家因果关系观念的形成,应该受《诗经》的影响很大。《诗经·国风·木瓜》说:“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诗经·大雅·抑》说:“投我以桃,报之以李。”《诗经》中存在着大量因与果相互关联的思维模式。正是在这种价值观和思维方式的影响之下,墨家形成了因果联系的基本信念和思维模式,并以此为基础来建构前提和结论、理由和推断之间的论证关系。
墨家用因果关系来强化论证关系的思想,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渊源。如《大学》开篇说:“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先是运用必要条件的假言连锁推理,整合之后可得初始结论:要明明德于天下,必须要格物。其中的基本语言形式为“……,先……”,可以表达为:“B,先A”,即A是B的必要条件,也就是墨家所讲的“小故”。《大学》继续说:“格物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其中,运用了充分条件的假言连锁推理,即中国古代称为“连珠体”的推理形式,整合之后可得结论:如果格物,就能够实现天下治理。可以表达为:“A而后能B”,表示A是B的充分条件,即“如果A那么B”的关系。概括起来,《大学》开篇的两段话事实上表达了“格物”(认识世界)对于“治理天下”来说,是既必要又充分即充要的条件,也就是墨家所讲的“大故”。整个论证在结构上可以看作一个求异法的模式:“无A则无B;有A则有B;A,所以,B。”A是B的原因,因此,从A可以必然地得出B(“故,所得而后成也”)。
西晋鲁胜在《墨辩注叙》中说:“孟子非墨子,其辩言正辞则与墨同。”孟子攻击墨子,但他论证的方式和方法却是和墨子一样的。孟子在思维方式和论证形式上充分继承和发展了墨家的辩学思想,同时也是中华文明和中华文化所特有的基本叙述方式和论证方式的弘扬和发展。孟子说:“舜发于畎亩之中,傅说举于版筑之间,胶鬲举于鱼盐之中,管夷吾举于士,孙叔敖举于海,百里奚举于市。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增)益其所不能。人恒过,然后能改;困于心,衡于虑,而后作;征于色,发于声,而后喻。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然后知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也。”首先,这段话通过枚举归纳推理(相当于运用求同法),得出结论:能够担当大任的人必先经过磨难和磨炼(生于忧患)。其次,运用求异法,通过反面事例对比、比较,那些没有经历过磨难和磨炼者,如果让其身处高位必然导致事业失败的后果(死于安乐)。同时,通过分析其中的原因,“人恒过,然后能改;困于心,衡于虑,而后作;征于色,发于声,而后喻”,论证了人必须经历磨难和磨炼才能成才的根本道理。
总之,以《诗经》和《礼记·大学》等为代表的中国古代典籍的叙述方式和论证模式,极大地影响了墨家辩学的推论方式方法的形成。《墨子》一书称引的古文献种类宏富,包括了《诗经》、《尚书》、《周易》、百国《春秋》、《论语》、《中庸》、典志、历书、礼法、铭文、先王之言、谣谚等。墨家因果归纳思想的形成和普遍运用,是中华文明和中国文化基本的叙述方式和论证方式的重要体现和重要推进。
结 论
墨家学者在2000多年前就能够在光学、力学等科学领域作出如此重大的科学发现,除了他们充分注重观察和进行大量的科学实验之外,还由于他们在因果归纳的思想上有了非常清楚的认识。墨家强调要认识万事万物是什么(“然”)和为什么(“所以然”),特别是要学会透过事物的表面现象认识事物的本质,也就是原因。墨家学者在因果方法或理论上的总结显得还很不够,但他们对于因果推理方法的应用是非常高明的,这实际上就是他们能够作出科学发现的重要原因。尤其是,墨家学者将事物现象之间存在着的普遍因果联系作为实际论证中前提与结论之间的逻辑支持关系的基础,这在事实上为论证的有效性和说服力提供了逻辑上的合理性支撑,从而建立了中国逻辑学(名学)的基础(“作《辩经》以立名本”)。墨家因果归纳思想是对中华文明和中国思想典籍中所内蕴的叙述方式和说理方式的直接继承和重要发展,它对中华民族思想文化后来的发展产生了重要而深远的影响,是我们今天对中国古代名辩思维逻辑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