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上午,在墨子大讲堂开展“2026夏季墨子读书班”第五课,授课老师刘永春,学习主题《墨子战争伦理思想》。刘永春教授在本次授课中以现代战争伦理“开战、战中、战后”三维框架为参照,系统解读了墨家完整的战争正义体系,厘清墨子并非绝对和平主义者,而是限定战争边界的正义战争论者。

在开战正义层面,墨子核心区分“攻”与“诛”:以盗窃、杀人、功利损益、天志四重论证批判掠夺无罪之国的侵略战争;同时严格限定正义征伐“诛”的适用条件,要求具备暴政祸民的正当理由、天命为核心的正当权威、除害安民的纯粹意图,且必须穷尽和平手段、具备胜利可能,大幅抬高武力使用门槛。同时,墨子指出各国皆有集体防御援助义务,有责任救助被入侵的小国,为自卫战争赋予了充分的道德正当性。战中正义上,墨家不以军民身份划分攻击对象,而是以“有罪 / 不辜”为判断标准,严禁无差别屠戮平民、毁坏生产与宗庙,反对以多杀论军功;守城虽不设武器禁令,但作战行为以制止侵害为限,并提出善待己方伤员、抚恤牺牲者的基础规范。战后正义上,墨子主张征伐在达成除害目标后即应停战,反对胜利后持续扩张;战争罪责首要归咎于好战君主,不义战争所得不可占有;战时征用民众物资需登记作价、战后加倍补偿,国家需抚恤死伤将士家属;长久和平的根本路径并非战争,而是推行兼爱交利的结果,以互利共生消除攻伐根源。墨子战争伦理融合义务论、功利主义与天志思想,既形成了中国本土完整正义战争理论,也对当代约束武力、规范国际干预、构建和平秩序具备重要借鉴价值。刘永春 陕西千阳人,湖南师范大学哲学学院副教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南师范大学中华伦理文明研究中心专职研究员、哲学学院伦理学系系主任。
长期从事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研究,在《哲学研究》《光明日报》《道德与文明》《伦理学研究》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中国传统动物伦理思想研究”(获“优秀”结项等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子课题、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等多项,出版学术专著《儒家道德话语研究》1部、合著5部。荣获湖南师范大学“青年科研标兵”、湖南师范大学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湖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