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提要】“非乐论”是墨子文艺思想的亮点。迄今为止,文学批评史家对墨子“非乐论”的评价还有值得商榷的地方。有人认为墨子“从极端狭隘的功利观点提出了‘非乐’的主张,实际上取消了文艺存在的必要性。”有人认为“墨子并不止反对儒家推行的贵族乐制,而是连农夫所为的瓴缶之乐也不能容忍。农夫在辛勤劳动之余敲击瓦盆而歌,这和贵族享受的豪华音乐是有根本区别的,但墨子同样认为它会妨碍生产,主张加以抛弃。由于对音乐的绝对否定,墨子的批判也就不能击中儒家礼乐制度的要害。”本文从四个方面从新评价了墨子的非乐论:一,墨子“非乐”的依据和理由:本文多层次、多侧面、多角度的论述了墨子“非乐”的原因,指出非乐是针对王公大人的演奏音乐,是以人民的利益为最高前提的。非乐论既有广阔的现实背景,又有三代暴君因沉湎音乐而亡国的历史教训。二,应当如何论价墨子的“非乐论”:本文指出,墨子承认音乐具有美感作用,而且墨子本人就是善于吹笙的能手,墨子的“非乐”并不是从根本上否定音乐的价值或取消音乐的存在,他所反对的是不顾人民的死活而大搞音乐演奏。用墨子的话说,就是像三代暴君那样“薾为声乐,不顾其民。”墨子并没有“绝对否定”音乐,他对于古代圣王在事成功立之后而制礼作乐,没有丝毫的非议,而且列举了不少古代乐舞的代表作,对于程繁所提出的音乐的功能:即“农夫春耕夏耘,秋敛冬藏,息于聆(瓴)缶之乐”等等,墨子也没有提出异议,怎么能说墨子“连农夫所为的瓴缶之乐也不能容忍”呢?三,用实践的观点来检验墨子的“非乐论”:作者引六朝史料为证,论述了六朝的统治者如何在新声艳曲的歌声舞影中而亡国的,陈后主也是在一曲《玉树后庭花》中终结了他的王朝,落得个“玉树歌残王气终”的下场。墨子的歌舞亡国论不但得到历史的检验,而且他的“非乐论”直到今天仍然有现实意义。四,如何看待墨子“非乐论”的局限:墨子的非乐论是有局限性,其主要局限在于,他把物质生产与精神活动对立起来,只看到音乐妨碍生产、劳民伤财的一面,没看到音乐的教化与和同人心的作用。尽管王公大人所喜爱演奏的音乐,很可能就是郑卫之音与桑间濮上之音,墨子的“非乐”却没有加以区别,这就削弱了墨子非乐论的说服力。在《三辩》篇中墨子说:“周成王之治天下也,不若武王;武王之治天下也,不若成汤;成汤之治天下也,不若尧舜。故其乐愈繁者,其治愈寡。”这就流露出墨子形而上学的片面性。
引言
墨子的文艺观点,引起文学批评史家注意的是他的尚质、尚用、“先质而后文”(刘向《说苑·反质》引墨子语)为其特点。但是他的文艺思想的亮点还不在于此,笔者认为墨子文艺思想的真正亮点是他的“非乐论”。墨家所以能够与儒家并列,成为先秦时代的“显学”,以致形成天下非儒即墨的局面,不仅与他倡导的“兼爱”、“非攻”有关,而且与他的“非乐论”有密切的关系。现存的几种《中国文学批评史》对墨子“非乐论”的评价还有值得商榷的地方。主要倾向是对非乐论的进步意义谈得太少,而对其保守性、狭隘性等局限谈得过多,没有把“非乐论”放在广泛的历史联系中去考查,对于“非乐论”的理论价值和影响没有给与注意,没有用实践的观点来检验这一理论,这样势必影响到对“非乐论”作出准确而全面的评价。本文试图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一些论述。
一 、墨子“非乐”的依据和理由
墨子提出“非乐论”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思考的,《非乐上》开篇开宗明义的说:子墨子言曰:仁之事者,必务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将以为法乎天下,利人乎即为,不利人乎即止。且夫仁者之为天下度也,非为其目之所美,耳之所乐,口之所甘,身体之所安,以此亏夺民衣食之财,仁者弗为也。是故子墨子之所以非乐者,非以大钟、鸣鼓、琴瑟、竽笙之声,以为不乐也,非以刻镂华文章之色,以为不美也,非以犓豢煎炙之味,以为不甘也,非以高台厚榭邃野之居,以为不安也。虽身知其安也,口知其甘也,目知其美也,耳知其乐也,然上考之不中圣王之事,下度之不中万民之利,是故子墨子曰:为乐,非也。
此段说得非常清楚,墨子并不否定音乐具有美感作用,“大钟、鸣鼓、琴瑟、竽笙之声”,都能给人愉悦的享受,正像吃美味佳肴使人感到甘美一样;墨子所以非乐,是认为进行音乐演奏与欣赏活动,必将“亏夺民衣食之财”,对人民有害而无利。“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利人即为,不利人即止”是墨子考虑一切问题的大前提,也是他的总的原则和出发点,这是自虞夏以来“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尚书·夏书·五子之歌》)思想的继承与发展,墨子生活的时代早于提出“民为贵,君为轻,社稷次之”的孟子,后人把“民惟邦本”、民贵君轻的思想概括为民本思想,这是我国传统的历史文化的光辉思想,用现在的话说这种思想就是“以人为本”的思想,就是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地位,这种光辉的思想也正是墨子“非乐论”的前提和指导思想。
墨子在《非乐上》中谈到“为乐非也”凡七次,而且“非乐论”的矛头直接指向“今王公大人”。他指出当今的王公大人为了演奏音乐,必将向万民聚敛很多钱财,用来制造大钟、鸣鼓、琴瑟、竽笙等各种乐器,而这类乐器并不像古代圣王制造的舟车那样,有实际的用处,“舟用之水,车用之陆,君子息其足焉,小人息其肩背焉。”制造舟车即便是万民拿出钱财给予圣王,万民也是乐意的,因为制造舟车符合万民的利益。制造乐器供王公大人享受,并不符合万民的利益,这是墨子非乐的一个理由。
墨子又从人民的“三患”出发,提出他非乐的第二个理由。所谓“三患”,即“饥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劳者不得息,三者,民之巨患也。”(《非乐上》)这“三患”都是人民的切肤之痛,不解决“三患”,人民便无法生存。如果不解决百姓的燃眉之急,而去“撞巨钟、击鸣鼓、弹琴瑟、吹竽笙、扬干戚,民衣食之财,将安可得乎?”(《非乐上》)更何况墨子生活的时代,并不是安定团结的太平盛世,而是一个充满着战争、掠夺、欺诈和社会极度混乱的时代。用墨子的话说,这是一个大国攻小国,大家伐小家,“强劫弱,众暴寡,诈欺愚,贵傲贱,寇乱盗贼并兴,不可禁止”(《非乐上》)的时代,是个天下大乱、民不聊生的时代,在这种情况下王公大人聚敛万民之财,大规模的演奏音乐,“以为大钟、鸣鼓、琴瑟、竽笙之声”,墨子认为这与“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非乐上》)是丝毫无补的。这是墨子“非乐”的另一个理由。
王公大人要演奏音乐,并不是自己动手来“撞巨钟、击鸣鼓、弹琴瑟、吹竽笙、扬干戚”,而是要役使乐工来为他们服务,而且这些乐工必然不能用年老迟钝、耳不聪、目不明的人,必须使用年轻力壮、手脚敏捷、耳目聪明、眼睛灵活的人。如果使男人做这些事,就要浪费男人耕田、栽树、种菜的时间;如果使妇女做这些事,就要荒废妇女纺纱、绩麻、织布的事情。这是墨子从劳民伤财、浪费劳动力的角度来非议音乐演奏的,是他“非乐”的第三个理由。
演奏音乐还要有观众和听众,王公大人坐在高台厚榭之上独自欣赏也自觉索然无味,还要有人来陪同他一起欣赏,不是与君子一起欣赏,就是与贱人一起欣赏。“与君子听之,废君子听治;与贱人听之,废贱人之从事。”(《非乐上》)今王公大人从事音乐活动,亏损夺取百姓们吃饭穿衣的钱财,而用来击打的乐器又如此之多,所以演奏音乐是不对的。这是从耽误听众观众从事的角度,来“非乐”的第四个理由。
演奏音乐必须养一批演员,墨子以齐康公组织演员跳《万舞》为例,来论证“非乐”的第五个依据:跳《万舞》的人不可能穿粗布短衣,不可能吃粗糙的糟糠,饮食不美,演员的面目颜色就不好看了;衣服不华丽,身体动作就不美了。因此演员们“食必粱肉,衣必文绣”。这些人平常不从事于生产衣食之物,却常常吃穿别人生产的东西,这就势必耗费别人的衣食之财,所以说“为乐,非也”。
墨子又从列举天下各类人等的本职份内之事的角度,来论证演奏音乐是有害的。人与动物不同,动物依靠自己的本能生存,人却要依靠自己的劳动生存。“赖其力者生,不赖其力者不生”。而且各人有各人的份内之事:“君子不强听政,则刑政乱;贱人不强从事,则财用不足。……王公大人,蚤朝晏退,听狱治政,此其分事也;士君子竭股肱之力,亶其思虑之智,内治府库,外收敛关市、山林、泽梁之利,以实仓廪府库,此其分事也;农夫蚤出暮入,耕稼树艺,多聚菽粟,此其分事也;妇人夙兴夜寐,纺绩织絍,多制麻丝葛绪,綑布縿,此其分事也。”如果这些人喜欢听音乐,王公大人就不能“蚤朝晏退,听狱治政,是故国家乱而社稷危也。”士君子就不能“竭股肱之力,亶其思虑之智,内治府库,外收敛关市、山林、泽梁之利,以实仓廪府库,是故仓廪府库不实。”喜听音乐的农夫,“必不能蚤出暮入,耕稼树艺,多聚菽粟,是故菽粟不足。爱听音乐的妇人,“必不能夙兴夜寐,纺绩织絍,多制麻丝葛绪,綑布縿,是故布縿不兴。”所以墨子认为“为乐,非也”。这是墨子非乐的第六个理由。
《非乐上》的最后一段,墨子由现实的考虑转向历史的反思。他总结了历史上有为的帝王,在律令和重要典籍中的“非乐”观点,又总结了荒淫无道之君,由于沉湎音乐荒政亡国的教训,从正反两个方面,论证了“非乐”的依据。墨子说:先王之书,汤之《官刑》有之。曰:其恒舞于宫,是谓巫风。其刑:君子出丝二卫,小人否,似二伯。《黄径》乃言曰:“呜乎!舞佯佯,黄言孔章,上帝弗常,九有以亡。上帝不顺,降之百殃,其家必坏丧”。察九有之亡者,徒从饰乐也。于《武观》曰:“启乃(当作:“启子”,夏启之子为武观,引者注。)淫溢康乐,野于饮食,将将铭,苋磬以力。湛浊于酒,渝食于野。万舞翼翼,章闻于天,天用弗式。”故上者,天鬼弗戒(式);下者,万民弗利。
这段文字比较难解,现据拙著《墨子译注》,译文如下:商汤所作的《官刑》中有这样的记载。里面写道:“经常在宫中跳舞作乐,这就叫巫风。其惩罚是:君子要交出丝两束,小人加倍,交出两匹丝帛。”《黄经》记载说:“哎呀!舞蹈洋洋,乐声很响亮,上帝不保佑,九州因而灭亡。上帝不顺心,降下许多祸殃,他的家族必然要破亡。”考察九州所以灭亡的原因,只是因为演奏音乐啊。《武观》中写道:“夏启的儿子纵乐放荡,在野外大肆吃喝,锵锵锽锽,官弦和磬声一并交响,把饮食输送到野外。《万舞》整齐悠闲,声音显闻于上天,上天不把它作为法式。”所以,在上,上天、鬼神不把它作为法式;在下,万民没有得到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已经逐段对墨子的“非乐论”进行了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墨子的“非乐”是有坚实的理论基础的,他运用“墨辩”的论证方法,多层次、多侧面、多角度地论述了“非乐”的依据和理由,在墨子以前的论说文中,其逻辑性和思辩性,是少有伦比的。
二、应当如何论价墨子的“非乐论”
我们今天来论价墨子的“非乐论”,首先应当把它放在广泛的历史联系中去考察。墨子生活在春秋之末、战国之初,当时“圣王既没,天下失义,诸侯力征,南有楚、越之王,而北有齐、晋之君,此皆砥砺其卒伍,以攻伐并兼为政于天下。”(《节葬下》)那是战争频仍、天下大乱、人民处于水火倒悬的时代。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当时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是非常低下的,一人不耕,就会有几人之饥;一人不织,就会有几人之寒。在这种政治和经济状况下,王公大人在搞什么音乐演奏,那就不是雪中送炭,而是同冰上加霜。对于力主“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的墨子来说,那就不能不持反对的态度。
余友张少康先生认为:“墨子从能否解决百姓的‘三患’(即‘饥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劳者不得息’),是否‘中万民之利’为标准,去评价文艺,因此得出了否定的结论。墨子正确地看到了当时文艺为统治阶级所独占,成为其享乐工具的状况,批评了儒家的《诗》、《书》、《礼》、《乐》,认为‘弦歌鼓舞,习为声乐,此足以丧天下’,同时有从极端狭隘的功利观点提出了‘非乐’的主张,实际上取消了文艺存在的必要性。”(《先秦两汉文论选》)几家《中国文学批评史》也有类似的看法,可见已经成为一种较为普遍的观点。笔者认为这种看法还有商榷的余地。
首先,墨子的“非乐”并不是从根本上否定音乐的价值或取消音乐的存在,而是非议王公大人的音乐演奏。墨子承认音乐具有美感作用,“大钟、鸣鼓、琴瑟、竽笙之声”,都能给人愉悦的享受,这就对音乐的存在肯定了其合理性。据有些书籍记载,墨子本人就是一个会吹笙的能手,《吕氏春秋·贵因》篇说:“墨子见荆王,锦衣吹笙,因也。”(所谓“因”,就是因时因地因势以作权宜之计。墨子是主张“节用”、“非乐”的,但为了止楚攻宋的一时权宜之计,他只好衣锦吹笙而见楚惠王。)又《艺文类聚》卷四十四引《尸子》云“墨子吹笙,墨子非乐,而于乐有是也。”这两条记载,一方面说明墨子是因宜适变的人,另方面也说明墨子并不绝对反对音乐,不然他的吹笙就不可理解。墨子的“非乐”有特定的条件和限定性。据《墨子·鲁问》载:子墨子曰:“凡入国,必择务而从事焉:国家昏乱,则语之尚贤、尚同;国家贫,则语之节用、节葬;国家憙音湛湎,则语之非乐、非命;国家淫僻无礼,则语之尊天、事鬼;国家务夺侵凌,则语之兼爱、非攻;故曰“择务而从事焉”。
这说明墨子并没有把他的“非乐论”当作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理论,而是有极强的针对性。当他进入“憙音湛湎”之国的时候,他才用“非乐论”来针砭时弊,而且“非乐论”的矛头始终对着把音乐作为享乐工具的“王公大人”。在《非乐上》一篇之中,墨子五次点到“王公大人”的名,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王公大人”演奏的乐舞规模有多大,墨子没有说明,我们也不得而知,从情理推测,在孔子时代竟然在卿大夫之家出现了“《八佾》舞于庭”的情况看,“王公大人”演奏的乐舞,其规模不会小,齐康公演奏的《万舞》,肯定其规模是相当可观的。在人民食糟糠的时代,墨子反对王公大人演奏音乐,是理所应当的。
墨子的“非乐”,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否定艺术或取消艺术的存在,他所反对的是不顾人民的死活而大搞音乐演奏。用墨子的话说,他所反对的是像三代暴君那样“薾为声乐,不顾其民。”他的“非乐”观点,在《公孟》篇中也有所流露,《公孟》篇云:子墨子谓公孟子曰:“丧礼,君与父母、妻、后子死,三年丧服;伯父、叔父、兄弟期;族人五月;姑、姊、舅、甥皆有数月之丧。或以不丧之间,诵《诗》三百,弦《诗》三百,歌《诗》三百,舞《诗》三百。若用子之言,则君子何日以听治?庶人何日以从事?……古者三代暴王桀、纣、幽、厉,薾为声乐,不顾其民,是以身为刑僇,国为戾虚者,皆从此道也。……子墨子谓程子曰:“儒之道足以丧天下者,四政焉。……又弦歌鼓舞,习为声乐,此足以丧天下”。
我们再联系《非乐上》的最后一段论述,大体可以看到墨子的“非乐论”不仅有深厚的现实依据,而且有深远的历史渊源。墨子总结了“三代暴王桀、纣、幽、厉,薾为声乐,不顾其民”的亡国教训,也看到了许多“国家憙音湛湎”以致荒政误国的现象,从而提出他的音乐亡国论。墨子是第一个提出这种观点的人,其警戒作用,是不可忽视的。墨子虽然出身于小手工业者,但他却读过《诗》、《书》等古代典籍,他在《墨子》中引《诗》达二十多处,又多次称述圣王的遗训,《尚书》中的《周书·酒诰》他必然读过。周初居住在殷墟的殷民,有聚众饮酒的风气,康叔因鉴于纣王纵酒逸乐而亡国的教训,因作《酒诰》曰:“群饮,汝勿佚,尽执拘以归于周,予其杀”。意思是说:有聚众饮酒者,你们统统把他们抓起来,不要让他们跑掉一个,统统绑起来押送到京师,我将择其罪重者而杀之。这是殷鉴不远因时因地制宜而对聚众饮酒采取的断然措施,无人对此进行非议,为什么指责“非乐论”是狭隘的功利主义呢?
友人蔡钟翔等先生在《中国文学理论史》(一)中指出:“墨子并不止反对儒家推行的贵族乐制,而是连农夫所为的瓴缶之乐也不能容忍。农夫在辛勤劳动之余敲击瓦盆而歌,这和贵族享受的豪华音乐是有根本区别的,但墨子同样认为它会妨碍生产,主张加以抛弃。由于对音乐的绝对否定,墨子的批判也就不能击中儒家礼乐制度的要害。……非乐论是和节用论直接有关的,非乐的一条主要理由就是节用。……但单纯地节用毕竟是一种消极的经济政策,因为解决经济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发展生产力(为了发展生产力,也要改革束缚生产力的旧的生产关系),不应该片面强调节约消费,更不能摒弃一切物质和精神的享受。而墨子恰恰是把这种思想引向极端。他认为,必去‘六辟’,也就是‘必去喜、去怒、去乐、去悲、去爱〔去恶〕’(《贵义》),才能成为圣人。根除了这些情感和欲望,安于保持最低的生活水平,当然也就取消了对音乐以及各种艺术的需要。这就是非乐论的深刻的思想基础。”
为了探索一下墨子是否对音乐持“绝对否定”的态度,是否“连农夫所为的瓴缶之乐也不能容忍”,我们有必要征引一下《墨子·三辩》篇的原文:程繁问于子墨子曰:“夫子曰:‘圣王不为乐。’昔诸侯倦于听治,息于钟鼓之乐;士大夫倦于听治,息于竽瑟之乐;农夫春耕夏耘,秋敛冬藏,息于聆(瓴)缶之乐;今夫子曰:‘圣王不为乐’,此譬之犹马驾而不税,弓张而不弛,无乃非有血气者之所不能至邪?”子墨子曰:“昔者尧舜有茅茨者,且以为礼,且以为乐。汤放桀于大水,环天下自立以为王,事成功立,无大后患,因先王之乐,又自作乐,命曰《护》,又修《九韶》。武王胜殷杀纣,环天下自立以为王,事成功立,无大后患,因先王之乐,又自作乐,命曰《象》。周成王因先王之乐,又自作乐,命曰《騶虞》。周成王之治天下也,不若武王;武王之治天下也,不若成汤;成汤之治天下也,不若尧舜。故其乐愈繁者,其治愈寡。自此观之,乐非所以治天下也。”
从上引文字可以清楚的看到,墨子并没有“绝对否定”音乐,他对于古代圣王在事成功立之后而制礼作乐,没有丝毫的非议,而且列举了不少古代乐舞的代表作,对于程繁所提出的音乐的功能:即“诸侯倦于听治,息于钟鼓之乐;士大夫倦于听治,息于竽瑟之乐;农夫春耕夏耘,秋敛冬藏,息于聆(瓴)缶之乐”等等,墨子也没有提出异议,怎么能说墨子“连农夫所为的瓴缶之乐也不能容忍”呢?所谓文学艺术的功能,不外两点:一是教化功能,一是娱乐功能。对于把音乐当作享乐工具的王公大人来说,他们所看重的大概只是娱乐功能。比墨子大约早生一百年左右的孔子,他已感到古乐已经受到新乐的冲击,所谓新乐,无非是“郑卫之声”或“桑间濮上之音”,在儒家看来,这些都是乱世之音或亡国之音,所以孔子主张“放郑声,郑声淫。”(《论语·卫灵公》)到了战国时期,郑卫之声则更加流行,而且统治阶级很欣赏它。战国时的魏文侯曾问子夏说:“吾端冕而听古乐,则唯恐卧;听郑卫之声,则不知倦。敢问古乐之如彼,何也?新乐之如此,何也?”(《礼记·魏文侯》)魏文侯还是一个有政绩的贤明之君,连他对郑卫之声都如此感兴趣,那些“憙音沉湎”的王公大人,他们所欣赏的是什么样的音乐也就可想而知了。据此可以推断,墨子所反对的王公大人所演奏的音乐,很可能就是他们所醉心的“郑卫之声”或“桑间濮上之音”。
三、用实践的观点来检验墨子的“非乐论”
上文已经指出,墨子非乐论有一个重要的观点,那就是音乐亡国论,这是墨子第一个提出的观点,他是从三代暴君亡国的历史教训中总结出来的,不仅不是狭隘的功利主义,而且可以说是具有高瞻远瞩的历史眼光,具有历史的垂戒作用。如果把音乐亡国论放在历史的长河中来检验,我们就会发现,这种理论在历史上是应验了。让我们回顾一下六朝(317~589)时期一代代的王朝是如何迅速灭亡的,再联系六朝时期新声艳曲的盛行,由于统治者沉湎于歌舞享受之中,使得江山易主像走马灯似的,一代王朝的平均寿命不到五十年,这些短命王朝迅速灭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的原因之一就是因醉心于歌舞所造成。请看有关的史料:《太平御览》卷五百六十九引梁裴子野《宋略》云:“及周道衰微,日失其序,乱俗先之以怨怒,国亡从之于哀思。扰杂子女,荡悦淫志,充庭广奏,则以鱼龙弥漫为瑰玮,会同享觐,则以吴趋楚舞为妖妍。纤罗雾縠侈其衣,疏金镂玉砥其器。在上班赐宠臣,群下亦从风而靡。王侯将相,歌伎填室;鸿商富贾,舞女成群。竞相夸大,互有争夺,如恐不及,莫为禁令,伤风败俗,莫不在此”。
又《南齐书》卷三十三《王僧虔传》云:“僧虔……以朝廷礼乐,多违正典,民间竞造新声杂曲……上表曰……自倾家竞新哇,人尚谣俗,务在焦杀,不顾音纪,流宕无涯,未知所极,排斥正曲,崇尚烦淫。……故喧丑之制,日盛于廛里;风味之响,独尽于衣冠”。
又《南史》卷七十《循吏列传》序云:“凡百户之乡,都市之邑,歌谣舞蹈,触处成群,盖宋世之极盛也。……永明继运,垂心政术,……都邑之盛,士女昌逸,歌声舞节,袨服华妆,桃花渌水之间,秋月春风之下,无往非适。……天下摇动,无所措其手足”。
又《南史》卷六十三《羊侃传》云:“侃性豪侈,善音律,自造《棹歌》两曲,甚有新致。姬妾列侍,穷极奢靡。初赴衡州,于两艖艀间起三间通梁水斋,饰以珠玉,加之锦缋盛设帷屏,列女乐,乘潮解缆,临波置酒。缘塘旁水,观者填咽”。
又《南史》卷十五《徐湛之传》云:“(湛之)伎乐之妙,冠绝一时,门生千余,皆三吴富人子,资质端美,衣服鲜丽,每出入游行,涂巷盈满”。
从以上数例,可见当时上层社会生活糜烂腐朽之一斑,而这个腐朽的上层社会,包括鸿商富贾,无一不崇好女乐、沉湎歌舞。上之好者,下必甚焉。六朝的末代亡国之君陈后主,比起前朝帝王,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据《南史》卷十二《后妃传下》载:
后主每引宾客,对贵妃等游宴,则使诸贵人及女学士与狎客共赋新诗,互相赠答。采其尤艳丽者,以为曲调,被以新声。选宫女有容色者以千百数,分部迭进,持以相乐。其曲有《玉树后庭花》、《临春乐》等。其略云:“璧月夜夜满,琼树朝朝新。”大抵所归,皆美张贵妃、孔贵妃之容色。“玉树歌残王气终”,陈后主就是在《玉树后庭花》的歌声舞影中亡国的。初唐的史学家也大抵有这样的认识,而这种音乐亡国的理论,正是墨子的首倡。这一理论,是经得起历史的检验的,所以不应简单的否定。
四、如何看待墨子“非乐论”的局限
墨子的“非乐论”是在生产力极不发展的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提出的,而且又有矛头指向王公大人的特定的针对性,在生存和温饱都得不到保障的时代,墨子反对王公大人演奏音乐,可谓针砭时弊。为了充分申述自己的观点,自不免有些过激的言论。在《墨子译注》(见台湾建安出版社1997年版)的前言中,笔者也曾说过:“墨子是重功利的,但有时也表现出小生产者的狭隘的功利主义,关于这一点,在《非乐》中表现得最为典型。”经过反复思考,又鉴于当今社会歌舞厅已经遍布城乡,这些歌舞厅已经成了腐败分子和款爷们高消费的地方,想到了六朝时出现的“王侯将相,歌伎填室;鸿商富贾,舞女成群”的情况,历史的鉴戒是不应忘记的,因此引起笔者对墨子非乐论的新思考与再认识。但是也不可否认,墨子的非乐论是有局限性,其主要局限在于,他把物质生产与精神活动对立起来,只看到音乐妨碍生产、劳民伤财的一面,没看到音乐的教化与和同人心的作用。按照《乐记》的说法,音乐有“治世之音”,有“乱世之音”,有“亡国之音”,“郑卫之音,乱世之音也,桑间濮上之音,亡国之音也。”尽管王公大人所喜爱演奏的音乐,很可能就是郑卫之音与桑间濮上之音,墨子的“非乐”却没有加以区别,这就削弱了墨子非乐论的说服力。在《三辩》篇中墨子说:“周成王之治天下也,不若武王;武王之治天下也,不若成汤;成汤之治天下也,不若尧舜。故其乐愈繁者,其治愈寡。”这就流露出墨子形而上学的片面性。另外,墨子在回答程繁对墨子“圣王无乐”的非难时,他的回答是:“今圣王有乐而少,少即无也”。这种回答也是不能令人满意的。
但是也应当指出,墨子的《非乐》篇,三篇之中仅存一篇,因此墨子的非乐论还有许多精辟的观点我们已无法看到,既然无法全面评价,也无法求全责备。不当之处,请海内外专家学者指正。